实验技术人员不仅承担实验教学任务,开展实验方法研究和指导、检查等教学环节,还进行实验教学资源和开放实验教学环境建设,职责分别是:
一、高级实验师(主任、副主任技师)
1、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领导下,主持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技术工作;
2、参与主持编写实验(实习)指导讲义,撰写有关实验技术专著和论文;
3、指导本学科教学、科研技术工作,独立进行实验技术研究;
4、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要仪器的鉴定,研究、设计、制作标本、模型和器材,组织开展技术革新。
二、实验师(主管技师)
1、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领导和高级实验师(主任、副主任技师)指导下,负责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技术工作;
2、参与编写实验(实习)指导讲义,撰写实验技术资料或论文;
3、承担教学、科研中的重要技术工作;
4、负责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、科研仪器的安装、调试、使用、维修、保养等工作和一般仪器的鉴定,研究、设计、制作标本、模型和器材;
5、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工作。
三、实验员
1、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领导下,上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,从事教学或科研技术工作;
2、负责教学实验器材的准备,参加教学预实验,配合教员进行课堂和实验教学;
3、承担管理和制作标本、模型等教具及保养仪器设备工作;
4、负责教学、科研器材的领取、分发、保管和登记等工作。